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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不想那麼快又寫一篇關於文音的文章

 

不過看見文音生氣了,真的很心痛

 

其實整件事情:

 

文音是真的很無辜

 

先生當然也是很無辜

 

不過知音們也是一樣的很無辜

 

(曾先生是否無辜不在討論範圍,怕不小心又傷害到另一個無辜的人,文音應該會殺人的)

 

這件事情上,到底誰做錯了?

 

是傳媒?(大部份人認為是那間賣水果的)

 

也不全對,本來傳媒跟藝人就是亙相依靠的

 

沒有傳媒,那來藝人

 

沒有藝人,那有娛樂新聞

 

而且,誰要你那麼紅?

 

吃個飯,看場戲都可以佔到號稱最暢銷的周刊幾版的篇幅

 

你知道賣那幾版廣告要多少錢嗎?環球也捨不得啦~

 

對了,單是想到以上的已經覺得很爽

 

我們家文音真是有話題性<=重點重點

 

 

 

其實當中有一點很重要的,就是那個傳說中的約會”,看見那些照片,你們不覺得有一種很公開的感覺嗎?

 

就是在約會的人根本不怕被你拍到

 

也是說當事人根本就不會認為這有什麼好寫出來的

 

不過嘛,就像上面說的,誰叫你那麼紅?

 

最後當然是被寫了,雖然報導是維持水果店一貫一分真,九分假的風格

 

不過有人免費幫忙宣傳,又有那麼美美的照片看真是何樂而不為呢?

 

重點是不用花錢買,在網上就能看到

 

那問題到底出在那裡了?

 

因為知音們心目中的文音是一個十全十美的天使,而且努力去幫助她保持這個形象直到永遠

 

,每個人都試圖去保護她

 

無論對與錯,任何有機會可以傷害到她的

 

一定要第一時間去撲滅

 

老實說,我真的是第一次看見一個偶像對自己的歌迷生氣

 

文音就是那樣的特別,也是我們喜歡她的地方

 

那篇生氣的文章還要直接用自己的帳號發在自己後援會的論壇裡

 

看在心裡真的很難過

 

難過的不是被罵了,而是深深地覺得我們知音真的傷害了她(雖然我沒有對這件事情發表過任何意見,但是我不能否認我也是知音的一份子,知音就是一個整體)

 

我們去保護她的原意,最後竟然變成傷害了她

 

原來除了開心的時候她會大笑,悲傷的時候她會痛哭,興奮的時候她會手舞足蹈;原來她生氣的時候也是會非常不爽的,而且不會往肚子裡吞

 

她不需要任何的掩飾,試問世上還有那位偶像派歌手有膽量這樣做?

 

(大魔王:她是實力派吧?)

 

也沒差啦,你沒聽說過我的座右銘嗎?

 

最有實力的偶像派 + 最漂亮的實力派

 

那一種也沒所謂

 

真性情偶像派實力歌后<=很屌的外號,鼓掌鼓掌~~~

 

 

最後

 

就如文音所說的,她把我們當成是一家人,一家人本來就沒有對錯之分

 

而文音是撒嬌也好,真的生氣也好,我知道她一定已經原諒我們了

 

事情過去了,大家就當沒事發生過,一家人本來不就應該這樣嗎?

 

 

最最後的,想跟陳先生說句對不起,我們知音有任何傷害到你的地方,請多多包涵~~

 

下一次我們不敢了,我們不想再讓文音感到難過

 

 

最最最後,今天不打廣告,改為點歌時間,送給文音的一首歌,希望她能活出自己的天地,贏盡一千億的愛寵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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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TTY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